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和央企关于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使命,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我公司关于锅炉废气的监测信息公式如下:
我公司废气排放执行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通过检测报告中的信息显示,我公司废气污染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排放浓度均未超标,全部达标排放。
我公司愿对本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与上述内容公开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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